【药品名称】: 复方氟尿嘧啶乳 |
【商品名称】: 复方氟尿嘧啶乳 |
【药品规格】: 0.5%(氟尿嘧啶) |
【药品成分】: 氟尿嘧啶、人参多糖、油酸、豆磷脂、胆固醇等。 |
【适应症状】: 抗癌药。用于各种消化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淋巴肉瘤、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用法用量】: 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每日口服 40~80 mg,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不良反应】: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药品禁忌】: 1.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2.妇女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3.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6.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7.本品不可直接静脉注射。|8.妇女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5157 |
【生产企业】: 上海安丁生物(汤阴)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